6月8日,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分别被罚款170万元、60万元。
同时,责任人郑权、马岩、赵春光受到警告,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则受到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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