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陶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警示函。
北京陶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并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同时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控制与人员管理严重缺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李迎胜,公司投研负责人肖洪彬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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