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子公司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中铁九局需支付工程款1617万元及相关利息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1.4w阅读 2026-07-24 16:37:02
7月24日,亚联发展(002316)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

7月24日,亚联发展(002316)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中铁九局向南京凌云支付工程款1617万元及相关利息,并判决依据合同约定扣留3%质保金115万元,缺陷责任期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缺陷责任期内,若因南京凌云施工产生质量缺陷且拒不维修,中铁九局可凭合法维修凭证在质保金内据实扣除合理费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未处置质量缺陷,中铁九局应自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剩余质保金。

2026年一季度,亚联发展实现收入8164万元,归母净利润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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