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ST聆达(300125)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被予以纪律处分。
*ST聆达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先后两次将其在华明村镇银行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涉及金额6000万元。
而且,王明圣和林志煌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金寨嘉悦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关联方嘉悦正丰签订保理合同,融资1600万元。*ST聆达及金寨嘉悦、全资子公司神光新能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ST聆达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ST聆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聆达还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ST 聆达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2026年一季度,*ST聆达实现收入912万元,归母净利润-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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