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ST中路(600818)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公司和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中路投资、上海机商、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上海机商实控人)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闪、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智收警示函。
经查,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和上海机商等关联方,通过中路优势对外投资、支付咨询顾问费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1248万元,且公司未审议、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该资金占用情况。
此外,公司2025年6月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部分客户与供应商的关系、交易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6年中期,ST中路实现收入4.23亿元,归母净利润-1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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