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陶雪荣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处罚。
2025年11月18日,生某股份公告再融资事项,构成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不晚于2025年9月22日,公开于11月18日;陶雪荣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5年10月16日14:10。
根据调查,陶雪荣在2025年10月16日14:10后,利用两个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委托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合计1.1万股,买入金额80万元,交易盈利25万元。陶雪荣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5年10月16日,且其交易行为与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高度吻合,显著放大了买入数量和金额,交易行为异常,缺乏正当理由,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陶雪荣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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