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天津证监局披露,经查,截至2026年8月31日,天津携车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章正超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携车网、章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章正超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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