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乱象丛生被多方整治的校园贷,在监管持续加码的高压态势下一度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但近期两起持牌金融机构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的案例接连曝光,让这一沉寂许久的话题再度回到大众视野。
近日曝光的朱先生维权案,便是典型一例。据信网报道,11月12日下午,朱先生诉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贷款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前达成和解——银行向朱先生退还其研究生在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2186.53元,朱先生随后同意撤诉。
据悉,此案是朱先生起诉多家涉事金融机构中首个进入开庭阶段的案件。
时间回溯至2021年9月,朱先生成为全日制研究生后,因生活所需,于当年11月至2022年7月间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先后4次向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借款,累计金额18500元。直到近期在朋友提醒下,朱先生才得知金融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属违规行为,遂多次与银行沟通退息事宜,却被银行以“无退息政策”“已签署非学生承诺”为由拒绝。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朱先生收集了借款合同、学籍证明、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确保维权效果,他不仅深入钻研相关法条、参考类似判例、仔细核对证据,还借助AI模拟法庭工具,模拟法官问询、对方律师抗辩等场景演练答辩话术,做足了庭审准备。
11月12日14时30分的预定开庭时间前,朱先生提前抵达法院,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代理人到场后,双方于法庭外展开协商,最终就退息事宜达成一致。
朱先生表示,维权并非为几千元利息,而是希望推动金融机构重视监管要求、规范放贷流程,避免其他学生遭遇类似情况。目前,他针对其他借款平台的违规放贷行为提起的诉讼,相关案件仍在处理中。
无独有偶,近期,另一起国有控股持牌金融机构的违规放贷事件,同样折射出校园贷问题的死灰复燃迹象。
据《消费日报》报道,2025年6月7日,在读大学生李某通过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获得2.5万元贷款,而该笔贷款的年利率高达17.99%,期限为3年。
李某家人察觉后当即提出异议,认为李某作为在校学生无稳定还款能力,车行与金融机构协同放贷属违规行为,随即要求退车还款,却因协商无果引发纠纷。
为避免影响孩子征信,李某母亲最终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代为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25719元,才从长安汽车金融拿回车辆抵押登记证,但家人对这一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据李某母亲反映,长安汽车金融销售人员明知李某是在校大学生,仍协助其办理了贷款手续,暴露出该机构风控审核的明显漏洞。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汽车金融并非小型机构,而是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股东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西部地区首家汽车金融牌照,累计投放信贷近5200亿元,服务超420万消费者。
事实上,我国针对校园贷领域的监管从未松懈,早已形成系统性政策约束体系。
2017年,原银监会等三部门便联合叫停网贷机构大学生网贷业务;2020年,银保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互联网贷款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原则,严禁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并对在校生贷款设置准入门槛;2021年,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消费金融公司等全类型放贷机构;2024年,《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强化违规放贷问责机制,明确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将面临监管处罚;2025年,《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样也直接明确禁止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在政策收紧的同时,法律层面也为违规放贷行为划定了明确红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贷款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即便借款人签署“非学生承诺”亦不具法律效力;贷款利率超过一年期LPR四倍(现行12.4%)的部分,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同时,银行若未履行贷款调查义务,将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承担退息、整改等相应责任。
尽管政策与法律双重约束,违规放贷仍屡禁不止,其背后暗藏多重深层原因。
部分金融机构过度依赖第三方助贷机构,导致学生身份核验机制形同虚设;一些机构对“在校学生”界定存在认知偏差,误将研究生排除在禁令范围之外;更有甚者受年轻客群市场利益驱动,在业绩导向下滋生违规冲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在校大学生消费规模达8500亿元,这一庞大的市场潜力让部分机构甘愿铤而走险。
这些违规操作不仅触碰监管与法律底线,更对多方造成深远负面影响——对学生群体而言,他们易因过度借贷陷入债务危机,个人征信与学业发展双双受到威胁;对涉事金融机构来说,违规行为一旦曝光,将面临监管处罚与声誉受损的双重风险,长期来看得不偿失;而从整个金融市场秩序来看,此类行为也会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削弱监管政策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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