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百研发项目委托关联企业属正常?津药药业销售费用腰斩引问询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汪明琪 1.3w阅读 2025-05-15 19:32
交易所的两大问询直指津药药业的核心:研发关联交易是否合规,以及销售费用骤降是否合理。

5月12日,津药药业(600488)对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应。

交易所的两大问询直指津药药业的核心:研发关联交易是否合规,以及销售费用骤降是否合理。

与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捆绑项目超百个

在研发项目上,津药药业与控股股东附属企业的“捆绑式”合作引发关注。

回复函显示,2024年津药药业向关联方预付研发款项呈现长期累积与多主体合作特征。全年新增预付研发款1830万元,截至年末,该类款项余额已达1.6亿元,涉及研发项目超百个,合作关系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

《财中社》注意到,在委托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开展的研发合作中,天津药业研究院承接项目数量最多,达78个;天津市医药集团、北京华众恩康医药分别承担9个和8个项目;津药永光、天津信诺制药参与项目数则为5个和2个。

尽管公司解释称“分期付款机制可降低资金压力”,且将支付给研究院等企业的款项在预付账款中核算,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得批件后结转至无形资产,符合相关规定。但长达9年的项目周期(如二氟泼尼酯眼用乳剂)与部分“长期挂账”现象,仍令人质疑研发效率与资金流向。

销售费用近乎腰斩

年报显示,津药药业2024年销售费用5.70亿元,同比下降45.76%,减少的金额占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的比例达251%。销售费用的变动主要系市场情报收集费、推广活动费和市场策划服务费的减少,监管要求详细说明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市场情报收集费等,其中市场情报收集费、推广活动费、市场策划服务费分别下滑23.5%、54.23%和60.03%。

公司表示下滑主因有三:一是集采政策落地,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等多产品纳入全国及广东联盟集采,固定带量模式压缩销售推广费;二是受行业政策等影响,公司升级营销模式、优化管理,提升费用效率并削减开支;三是医药价格治理、医保控费、医疗反腐等政策持续发力,公司精准推广,减少低效活动,降低推广服务费。

表面看,这是集采政策下“以价换量”的必然结果。2024年,津药药业纳入国家及省级集采的主要制剂产品执标后销售额7亿元(同比降16.5%),集采产品销售费用1.35亿元(同比降65.26%),其他产品销售费用3.31亿元(同比降41.83%)。

但销售费用降幅远超利润14.01%的增幅,减少金额甚至占利润总额的251%。《财中社》注意到,公司与关联方推广服务费的变动中2023年支付给天津医药营销的2240万元,在2024年因“业务调整”归零。

核心产品销量下滑,从激素龙头变成“罚单常客”

资料显示,津药药业是以皮质激素类(如地塞米松、甲泼尼龙等)和氨基酸类药物为核心产品,集原料药与制剂生产、销售于一体。

2024年公司营收32.2亿元,同比下降15%;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14%。核心产品甾体激素原料药、氨基酸原料药、制剂收入同比分别变动-16.89%、-19.32%和-10.67%。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下滑9%。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由上年度7.83亿元变化至5.69亿元,同比下滑27.28%,2025年一季度转负至-0.11亿元。

此外,津药药业近期再次收到反垄断罚单,从激素龙头变成“罚单常客”。4月30日,因公司与竞争关系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实施固定或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被没收违法所得4276万元,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1.32亿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80%后实际罚款2643万元,罚没款合计6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营收的2.15%、净利润的51.85%,将减少2025年归母净利润相应金额。《财中社》注意到,2021年至今已有4次同类处罚,累计金额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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