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收监管函:虚增利润由亏转盈巧避ST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赵薇 2.2w阅读 2026-02-03 17:51
经追溯调整后,龙大美食过去四年的盈利结构发生实质性变化,连续亏损的事实浮出水面。

近日,猪肉大户龙大美食(002726)连收两封证监局监管函,直指其募集资金会计处理违规。

经追溯调整后,公司过去四年的盈利结构发生实质性变化,连续亏损的事实浮出水面。

利息资本化违规,虚增利润“刚好够用”

山东证监局的监管函显示,经查,2021年至2024年,龙大美食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存在两类违规会计处理:一是募投项目转为固定资产后,未停止相关借款利息的资本化;二是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其产生的利息仍被计入资产成本。

上述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直接导致公司财务费用被系统性低估,利润被虚增。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初、公司时任董事长余宇、公司时任总经理王豪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凌,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对以上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对龙大美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时间追溯到2020年7月,龙大美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发行总金额9.5亿元,其中6.7亿元用于建设“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晏峪猪场、西刘庄猪场)”,2.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当年,募投项目中就有重要在建工程8949万元已经转为固定资产,2022年继续转固2538万元。

按照规定,投入在建工程的费用可以转入固定资产“费用资本化”,直到在建工程已经转固,借款此后产生的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进而减少公司利润。然而,猪场建成转为固定资产后,龙大美食的借款利息却没有归入财务费用,而是继续计入固定资产。

从结果看,这并非“大手笔造假”,但却极其精准:一是“晏峪猪场”项目转固后,公司未停止转固资金相对应的利息资本化,导致2021-2024年四年间少计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25万元、398万元、531万元、539万元;二是公司自2021年8月开始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流,用于补流的资金仍然进行了利息资本化,导致2021年至2024年少计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73万元、1873万元、1808万元、1800万元。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公司对2021-2024年四年间少计的财务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龙大美食为何接连小额财务造假?

《财中社》梳理发现,2021-2024年四年间,龙大美食更正前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亿元、7538万元、-15.4亿元、2162万元,更正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亿元、5267万元、-15.6亿元、-176万元。

可以看出,公司于2022年和2024年的两次“盈利”,均发生在极为边缘的位置。剔除违规资本化处理后,公司事实上早已陷入连续亏损。按照2024年以前的退市规则,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连续三年亏损则触及暂停上市。龙大美食的会计处理,客观上起到了延缓风险暴露的效果。

根据公司发布的2025年预亏公告,2025年归母净利润-6.2亿元至-7.6亿元,主要包括猪肉市场低位导致主业出现较大亏损,以及对存货及生物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3-2025年三年,龙大美食已连续三年亏损。

可转债到期,现金流压力才是根源

这场“财务修饰”的真正背景,在于现金流。

通过少计提财务费用,公司掩盖连续两年甚至连续三年亏损的事实,2024年更是帮公司“妙手回春”转亏为盈。虽然2025年开始执行的退市新规已经不再有“连亏三年亏损实施退市预警”的规定,但是龙大美食的财务状况无疑牵制公司的融资能力。

2020年7月,龙大美食公开发行9.5亿元可转债,彼时债转股价格为9.56元/股,最晚至2026年7月到期。本次监管的主体“可转债”和普通融资不同的是,可转债到期后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股价表现不好公司需要连本带利把可转债金额偿还给投资者,另一种则是公司股价表现好,投资者转股即可将负债转化为股权,无需动用现金流兑付。若届时投资者选择不转股,公司需以现金方式连本带息兑付。

后续由于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债转股的价格已经低至9.3元/股。

随着股价下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也会不断下调,龙大美食近日公告称,截至2026年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五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旦转股价格持续下修、投资者转股意愿下降,可转债将由“潜在股权”重新变为“刚性负债”,对公司现金流形成直接冲击。

截至最新数据2025年9月底,公司账面现金只有5.2亿元,并且一年内的短期借贷达到15.5亿元,公司的现金偿债能力已经严重不足。而被龙大美食归属到“非流动资产”中的9.6亿元应付债券,即是2026年7月将要到期的龙大转债。

在这一背景下,任何可能影响融资能力和市场预期的连续亏损,都显得尤为致命。

既然龙大美食的现金已然短缺,那么第二封“监管函”也就有迹可循了。

监管函披露,龙大美食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蓝润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仓农牧”)因开展生猪养殖业务,与龙大美食存在同业竞争。

本来龙大美食计划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的生猪养殖子公司。2023年12月1日,蓝润发展及龙大美食实际控制人戴学斌、董翔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将五仓农牧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协议签署,在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时,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股权”。

然而计划不如变化,如今龙大美食的现金状况堪忧,收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2025年10月,龙大美食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放弃收购五仓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龙大美食放弃收购五仓农牧股权。然而最后收购时限已过,蓝润发展尚未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五仓农牧股权,未能按期履行承诺。

监管函只是导火索。真正的风险,来自公司必须直面连续亏损与现金偿付“可转债”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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