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前副总监吞1.3亿赃款,猎物竟是南京卖淫团伙头目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夏震 1.9w阅读 2025-09-03 16:51
瑞银前副总监孙健荣以“跨境汇款”为幌子,将南京卖淫团伙头目于全利的1.3亿港元赃款据为己有,最终因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领刑10年6个月并终身禁业,这场闹剧终以双输落幕。

9月2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披露,瑞银集团(UBS AG)前副总监孙健荣因以“协助跨境汇款”为名私吞内地客户逾1.3亿港元资金并大肆挥霍,已被裁定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成立,合计判处十年六个月监禁;香港证监会同时宣布,终身禁止孙健荣重投金融业界。

南京卖淫团伙头目跨境转赃款

判决书显示,本案受害人于全利与妻子楼小洁并非普通人,这对夫妇2013年8月从南京移居香港并取得身份,2014年3月在瑞银香港分行开设联名账户,当时任职瑞银副总监的孙健荣被指派为其专属客户顾问。

彼时双方互动看似合规,2014年至2016年10月间,于氏夫妇在孙健荣协助下多次存取款,账户余额一度高达894.9万美元。

转折发生在2016年10月的一通电话。于全利在电话中向孙健荣抱怨,从内地向香港汇款“手续麻烦”,需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或港元才能存入瑞银账户,希望孙健荣提供“更便捷的方案”。

这一诉求恰好成为孙健荣设计骗局的突破口——他谎称可通过“内地账户→表姐池幸心香港汇丰账户→瑞银联名账户”的中转通道,帮于氏夫妇规避兑换流程,于全利当即同意这一安排。

后续调查证实,于全利的资金来源不“干净”。2020年,于全利因在南京经营大规模卖淫团伙被内地法院定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这也导致他无法赴香港出庭作证,只能通过书面证词参与孙健荣案的庭审。

香港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于全利用于转账的1.3亿元人民币,“极可能来自有组织的非法卖淫活动”,而孙健荣作为专业金融顾问,对资金非法性“应当知情”。

18个月挪用1.3亿元人民币

判决书详细还原了孙健荣长达18个月的诈骗手法。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按照孙健荣通过微信发来的账户信息,于全利指示会计人员分37次、跨越14个不同日期,将1.3亿元人民币转入29个内地银行账户——其中一笔500万元人民币,直接进入孙健荣本人的招商银行账户。

为让于氏夫妇信以为真,孙健荣每次收款后都会“配合演出”:通过微信发送表姐池幸心名下汇丰账户的“转账申请”照片,证明“资金已进入香港中转环节”;每月还会提供伪造的瑞银联名账户对账单,精确模仿瑞银的制式格式、字体甚至防伪标识,仅在核心交易数据上造假。

直到2018年6月孙健荣从瑞银辞职,于氏夫妇的账户交由新顾问接管,这场骗局才彻底败露——新顾问提供的真实对账单显示,账户余额比孙健荣伪造的数字少了1.2亿港元,37笔关键存款记录全无踪影。

法证会计师的调查则揭开了赃款的最终去向:1.3亿港元(折合后)分别流入孙健荣控制的两个香港银行账户——汇丰银行账户接收港币5062万元、美金515万元及英镑16万元,恒生银行账户收港币1062万元、美金172万元及英镑143万元。

这些钱很快被转化为“看得见的资产”——孙健荣在英国伦敦买了4处房产(包括一栋含27套公寓的楼宇),在内地也购置2处物业,总价值达2900万港元;还登记了法拉利、兰博基尼、保时捷等6部豪车。

讽刺的是,香港税务局记录显示,2014年至2018年四个报税年度,孙健荣累计申报收入仅406.7万港元,“合法收入根本无法支撑如此奢侈的生活”,这也成为法庭认定其洗钱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洗钱罪判10年,藐视法庭再加刑6个月

2024年6月21日,香港原讼法庭对孙健荣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孙健荣对两项“处理犯罪得益财产罪”(即洗钱罪)认罪,涉案金额超1.34亿港元,犯罪周期长达两年,且利用金融从业者身份“严重破坏行业信任”,情节恶劣。

考虑到孙健荣在控方完成庭审准备后才认罪,法庭给予25%的刑期折扣——两项罪名的起始刑期分别为10年和6年,折扣后变为7年6个月、4年6个月。最终法庭裁定4年6个月刑期中的2年6个月与7年6个月刑期连续执行,合计总刑期10年。

更严重的是,孙健荣还因对抗司法程序加刑。2018年7月,于氏夫妇向法庭申请“全球资产冻结令”,禁止孙健荣处置1.3亿港元以内的资产。

但就在冻结令听证当天,孙健荣擅自将伦敦27套公寓的权益,转让至自己全资控制的英属处女群岛公司Southern Capital Ltd。

2023年12月20日,法庭认定这一行为构成藐视法庭,判处6个月监禁,与洗钱罪刑期叠加后,总刑期增至10年6个月。

庭审中,孙健荣曾辩解“不知道于全利的资金是赃款”“转移房产是为了税务安排”“以为公司是自己的,代持资产不违反冻结令”,但均被法庭驳回。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孙健荣作为资深金融从业者,“明知个人与公司是独立法律主体,却刻意转移资产躲避监管,主观故意明显”,其抗辩理由“与事实严重矛盾”。

目前,孙健荣名下的中英房产、豪车已被依法扣押,资产处置及受害人损失追偿仍在推进中。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