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所1.23亿元追偿撤诉,泽达易盛造假案后续终了?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翦音志 1.6w阅读 2026-08-06 15:22
​天健所、东兴证券和康达律所撤回对格尔软件等39名被告的追偿诉讼,但撤诉并未解决造假参与方之间的责任分配,同一批签字会计师又在普利制药案中被罚,审计失责的后续影响仍在延续。

近日,泽达易盛造假案的一场“案后追偿”,在尚未开庭时突然撤诉。

8月4日,格尔软件(603232)公告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601198)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已分别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回三起追偿权纠纷诉讼,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格尔软件是三案39名被告之一。三名原告最初请求金额合计约3.72亿元,其中,天健所对应案件的请求金额约1.23亿元,东兴证券约2.15亿元,康达律所约3348.55万元。格尔软件表示,撤诉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但同时提示,相关方后续仍可能重新起诉。

赔付4.93亿元后追偿3.72亿元

三起追偿诉讼始于2025年8月,当时,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受理天健所、东兴证券和康达律所提起的诉讼,39名被告包括37家公司和2名自然人。三名原告均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中介机构,在泽达易盛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三家机构向投资者赔付以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约4.93亿元,随后转而向部分交易相关方追偿。

其中,天健所要求相关被告赔偿其向投资者支付的2774.63万元,以及向证监会缴纳的8981.13万元,并分别计算利息,本息合计约1.23亿元。从公开金额看,三名原告此前合计支出约4.93亿元,本轮起诉金额约3.72亿元,并未按照全部支出等额追偿。

泽达易盛案的投资者赔偿环节此前已基本完成,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全国首例科创板特别代表人诉讼,7195名投资者获得2.8亿余元赔偿;到2024年10月证监会披露天健所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协议时,全部7222户适格受损投资者累计获得全额赔偿2.88亿余元。

同一份承诺协议显示,天健所及有关责任人员还应交纳惩戒性承诺金9261.13万元,并接受整改、内部追责等安排。2024年10月,证监会与天健所及施其林、沈筱敏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并中止调查;2025年4月18日,证监会公告称,相关当事人已经履行承诺认可协议,决定终止调查。

格尔软件被认定卷入无商业实质交易

格尔软件卷入追偿诉讼,并非仅仅因为与泽达易盛存在一般商业往来。

泽达易盛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鸿程、新一代专网以及格尔软件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888.06万元、虚增利润2894.50万元;2019年,泽达易盛又通过包括格尔软件在内的多家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4512.52万元、虚增利润2834.04万元。

上海证监局随后从格尔软件处查明,2018年、2020年,格尔软件及其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泽达易盛等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业务,导致格尔软件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

其中,格尔软件2018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归母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和77.38万元,2021年虚减归母净利润190.37万元;2018年和2020年还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119.81万元和216.98万元,上海证监局因此对格尔软件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这表明,格尔软件并不是因一般的上下游关系进入被告名单,而是曾经成为泽达易盛虚假业务或者无商业实质交易链条中的一方。至于格尔软件是否具有帮助造假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具有多大因果关系,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追偿责任,原本正是诉讼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三名原告撤诉,这些争议均未进入实体审理,也没有形成可供其他案件参考的责任认定标准。

同一批签字会计师再现普利制药案

就在泽达易盛追偿案撤诉前后,天健所还因另一家退市公司普利制药的审计问题收到罚单。

证监会2026年6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天健所为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合计210万元。但证监会认定,天健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其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10万元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3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施其林、沈筱敏同时出现在泽达易盛案和普利制药案的责任人员名单中。泽达易盛案的行政执法承诺协议要求施其林、沈筱敏进行反思、参加执业培训并提交书面检讨报告;普利制药案中,施其林、沈筱敏均为2021年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各被罚款60万元。

普利制药的造假金额同样巨大,证监会认定,公司2021年、2022年分别多计营业收入5.14亿元和5.15亿元,两年合计多计利润总额6.69亿元。深交所认定,相关虚假利润占两年已披露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普利制药因此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与泽达易盛案相比,普利制药罚单披露的审计异常更加具体。天健所的工作底稿已经记载普利制药部署相关软件系统的信息,却未有效核实,公司实际使用两套软件系统记录财务和业务数据,相关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普利制药虚构的药品销售没有实际出库和真实物流,天健所却未充分核实物流信息;部分询证函还出现寄件人与普利制药员工同名、寄件地址为住宅小区、不同客户由同一地址寄回等异常情况。

撤诉却未终结责任分配

从结果看,泽达易盛案已经完成了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行政追责,也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使适格投资者获得全额赔偿。

但投资者赔偿并不等于所有责任主体之间的债务关系已经结清,天健所、东兴证券和康达律所启动追偿,原本试图将特别代表人诉讼及行政执法承诺制度形成的巨额成本,进一步分配至被指参与虚假交易的上下游公司和个人,这类案件如何认定交易对手的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和责任比例,尚缺少充分的公开判例。

此次公告没有说明撤诉原因,也没有披露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被告已经支付款项或者三名原告明确放弃追偿,格尔软件反而提示相关方仍可能重新起诉。

泽达易盛案解决了投资者“能否获得赔偿”的问题,却尚未回答“最终由谁承担赔偿成本”。而随着普利制药案中天健所审计责任正式落地,类似的责任分配问题,可能还会在另一宗退市公司造假案中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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