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5号,赵静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经调查,赵静于2023年7月19日至20日利用其及他人名下的证券账户,集中买入恒润股份(603985)(以下简称恒润股份)45万股,买入金额达到1046万元,并因此获利764万元。
调查显示,赵静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已知晓关于恒润股份设立合资公司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赵静的行为违反了第50条和第53条第一款,构成内幕交易。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赵静违法所得764万元,并处以2292万元罚款。赵静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缴交指定账户,并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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