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根据海南证监局在2025年7月2日发布的决定,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未获取部分投资者的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私募基金投资者向非合格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情况,以及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资料和记录。
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影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时,廖鸿宾作为优众纳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廖鸿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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