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股东戴文因未依法报告持股情况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2.1w阅读 2025-07-11 16:34:52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戴文因未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戴文因未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持股情况,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戴文于2025年5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六国化工(600470)股票38万股,持股数量达到2612万股,占六国化工总股本的5.01%。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戴文未及时通知六国化工并予以公告,也未停止交易该公司股票。

此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戴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戴文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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