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被罚80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2.3w阅读 2025-07-11 18:12:2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对象包括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陆某平和刘某。监管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听证会上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经查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存在多项违法行为。陆某平未及时告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导致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此外,刘某未按规定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具体而言,陆某平通过控制的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协议,导致其成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未向公司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公司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