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赐材料(002709)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被告人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人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扣押在案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电脑等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禁止被告人李胜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
同时,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李胜退缴违法所得283万元,郑飞龙退缴违法所得95万元,并将继续追缴李胜违法所得145万元和郑飞龙违法所得21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人李胜于2017年8月23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胜违反保密义务,单独/伙同被告人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太科技(002326)。被告人李胜获取违法所得共计429万元,被告人郑飞龙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16万元。
2025年中期,天赐材料实现收入70.29亿元,归母净利润2.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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