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9月26日发布的公告,永辉超市(601933)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永辉超市于2017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红旗连锁(002697)的股份,并成为其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永辉超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红旗连锁股票1360万股,持股比例由11%下降至10%。
然而,永辉超市在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时,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停止交易,直至2025年7月21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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