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泊智能装备及相关责任人因借款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8w阅读 2025-10-14 19:41:03
10月14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

10月14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帅、董事会秘书张瑞收到了警示函。

经查,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向梁山运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151万元,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刘帅和张瑞未能勤勉尽责,因而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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