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山公用(000685)披露进展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受让两家环保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已获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批同意。
据公告,此次交易始于2023年6月,中山公用最初与长青集团签订框架协议,拟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简称“长青能源”)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简称“长青热能”)100%股权,两公司核心资产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三期项目。
后续因未就关键问题达成共识,交易曾于2024年5月暂停,直至2025年6月双方重启协商,并于7月由中山公用全资子公司与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定4.94亿元总对价(长青能源1.50亿元、长青热能3.45亿元)。
此次中山市城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明确,同意长青集团将两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山公用子公司,并要求做好过渡期项目运行管理,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平稳运行。中山公用表示,将按批复推进付款、资产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后续进展将及时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交易尚未完成交割与过户,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投资者理性关注风险。
2025年前三季度,中山公用实现收入31.43亿元,归母净利润12.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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