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旧账重提 东江环保子公司涉偷税被罚202万 处罚比例0.5倍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5834阅读 2025-11-24 18:20:29
11月24日,东江环保(002672/00895)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厦门...

11月24日,东江环保(002672/00895)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厦门绿洲在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因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而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导致少缴税款,构成偷税,认证抵扣税额为386万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万元。

处罚决定中,厦门绿洲因偷税行为被处以罚款202万元,罚款金额为偷税款的0.5倍。

公司表示,该违法违规事项发生在2015年10月之前,且自2016年10月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已逐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25年前三季度,东江环保实现收入24.00亿元,归母净利润-5.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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