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人员王某1、王某2、邵某荣、罗某福因未按规定保存文件资料而受到处罚。
处罚的主要原因是致同所未按照规定审计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特别是在对三个房地产存货项目的减值测试审计中,致同所未制作复核底稿并篡改了审计底稿。
经调查,致同所于2023年7月收到调取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的通知后,进行了不当修改,导致审计底稿的完整性受到质疑。
最终,广东证监局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处以50万元罚款,对王某1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王某2、邵某荣、罗某福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上述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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