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浙江谦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易永照因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也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管理的部分基金出现多次异常交易情形,且部分基金对外投资的比例不符合合同约定,违反了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谦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该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投资负责人,易永照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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