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电力(02380)发布公告,天门清洁能源(公司一家非全资拥有的间接附属公司)与山东院分别订立了工程总承包合同I及工程总承包合同II。
根据该等总承包合同,山东院将以总价9.39亿元(约相等于10.32亿港元)为岳口佛子山项目及干驿皂市项目提供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及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山东院是国家电投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国家电投持有中国电力已发行股本约65.41%,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因此本交易被视为关联交易。
董事局认为,该等总承包合同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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