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北京银行(601169)发布公告,202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本行涉及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提起的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康得新向胡菊玲等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暂计41.39亿元;请求法院判令除康得新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本行和本行西单支行并非本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针对本次诉讼请求和案由,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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