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康欣新材(600076)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善新华昌木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
时任嘉善新华昌总经理于2020年至2021年负责采购工作期间,同意公司向个人购买木板,并取得由厦门超凡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少缴增值税3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万元、企业所得税72万元,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并虚列成本税前扣除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对嘉善新华昌少缴的税款112万元处以50%的罚款计56万元;并决定追缴各年少缴的多项税款合计114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康欣新材实现收入2.78亿元,归母净利润-1.89亿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