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告,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巍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优策投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00万元罚款;黄巍同样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处罚原因主要包括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挪用基金财产及提供虚假产品信息。
具体而言,优策投资在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不实,且在2018年11月至调查日之间,优策投资挪用基金财产,违规将资金转出至其他账户,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此外,优策投资在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的事实,向投资者和基金业协会提供虚假信息。
黄巍因策划和实施重大违法行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止其在任何证券业务中担任相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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