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送不正当利益、违规荐股 华创证券某营业部员工收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6404阅读 2025-12-23 19:34:06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5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告,钟艺聪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5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告,钟艺聪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钟艺聪在华创证券有限公司漳州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个别客户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出现亏损时提供经济补偿及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此外,钟艺聪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钟艺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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