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郑州银行(002936/06196)发布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情况。公司作为原告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要求被告郑州金威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公司借款本金11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此外,被告河南中光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此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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