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更新备案、违反冷静期规定,富德恒利及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9w阅读 2026-01-05 09:46:16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施志坚因...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施志坚因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能及时更新私募基金的备案信息、未妥善保存基金材料、私募基金关联交易制度不健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程序以及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施志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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