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洪越群、时任总经理洪宇建、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锐东、时任财务负责人余成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越群海洋的内控执行不到位。销售出库单与货物实际流转情况严重脱节,其客户签章时间无法真实反映客户收货验货时间。此外,越群海洋研发活动内控不规范,而且存在其他内控不规范问题。岗位设置存在不合理情形,如财务部1名员工所任职务为审计。
此外,越群海洋还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违规行为。2024年12月,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洪越群代缴股改个人所得税382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资金于2025年内归还。同时,越群海洋信息披露不规范,包括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和研发人员数量披露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研发人员23人,但研发人员明细表记载2023年末实有30人。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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