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贷款业务管理不尽职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受到罚款80元的处罚。
此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支付管理不审慎等多项违规行为,分别受到罚款260元、50元和8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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