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根据安徽证监局发布的公告,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以超出投资者享有的私募基金财产份额为投资者提供质押担保、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后管理不尽责以及向中基协报送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马鞍山哲方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乔徽、投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李皓、时任投资经理李磊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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