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易华录(300212)发布公告,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肖益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支付合同款214万元及诉讼费,法院决定对公司及肖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57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为185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
目前,限制高消费措施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2025年前三季度,易华录实现收入4.15亿元,归母净利润-5.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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