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无关业务且未保存资料,杭州新安江及董事长陈龙收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5060阅读 2026-04-10 16:44:01
4月10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4月10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龙,在管理部分基金产品中,因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妥善保存相关私募基金资料,杭州新安江及陈龙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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