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两家支行因票据业务违规被罚,三名责任人受处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2.0w阅读 2026-04-12 17:16:50
4月10日,根据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根据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长春路科技支行、南湖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票据业务不审慎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长春路科技支行罚款140万元,对南湖路支行罚款30万元。此外,对唐观爽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韩晶晶和郭伊斌进行警告处理。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