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镭智能拟境外上市 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定价公允性、外商投资准入、员工激励合规性、全流通股份权利瑕疵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吴艳蕊 2.1w阅读 2026-06-14 22:48:55
6月12日,伯镭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6月12日,伯镭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是否授予完毕,请说明授予人员、行权价格、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并说明核查依据。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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