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北京大兴九银村镇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合计70万元;相关责任人冯海和吴霁受到警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虚列费用及理赔内控管理不到位,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1万元;责任人王超和崔克勤分别受到警告及罚款6万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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