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浙江臻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伏嘉宝,实际控制人、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耀坤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浙江臻远资管未按照基金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业务,未按照基金合同建立关联交易相关机制,未向投资者进行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并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此外,浙江臻远资管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比例不符合要求,而且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管理的产品多次因异常交易被交易所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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