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百菲乳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历次申报撤回及上市路径频繁变更,请说明历次变更上市板块的具体原因、决策过程及依据等,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守允、吴联侨合计能够控制发行人88.39%股份表决权,请说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能否有效制衡,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知情权等的相关措施。
三、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强菲投资,有限合伙人多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请说明(1)该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背景、是否真正用于员工激励,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等其他安排。(2)存在离职人员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请说明后续是否有相关回购安排,是否存在纠纷。
四、请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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