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对通灵股份等出具警示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武岩 3.2w阅读 2026-11-04 09:20:48
11月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经查,通灵股份关联方尚昆商务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13日通过...

11月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经查,通灵股份关联方尚昆商务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13日通过有偿拆借资金方式占用通灵股份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灵股份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严荣飞作为通灵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及尚昆商务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主导资金拆借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通灵股份、尚昆商务、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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