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经查,通灵股份关联方尚昆商务于2026年4月8日至4月13日通过有偿拆借资金方式占用通灵股份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灵股份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严荣飞作为通灵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及尚昆商务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主导资金拆借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通灵股份、尚昆商务、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