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再次将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家人寿”)推至聚光灯下: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耿东君、郑岚各自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而这,只是大家人寿2025年开年以来合规“承压”的一个缩影。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多地监管分局披露的信息,开年至今,大家人寿旗下超12家中心支公司及分公司(涵盖深圳、哈尔滨、信阳、平顶山、大庆、阜阳、扬州、鸡西、齐齐哈尔、延边、佳木斯、葫芦岛等地机构),已因各类违规问题接连收到罚单,其中“财务数据不真实”成为贯穿多起处罚的核心违规点。
从最新案例看,8月26日葫芦岛金融监管分局公告显示,大家人寿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该公司总经理杜文鹏作为直接责任人,同步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回溯此前处罚,哈尔滨、大庆等黑龙江多地分支机构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费用列支虚假”受罚;河南信阳、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涉及“编制虚假报告资料”,安徽阜阳、江苏扬州、吉林延边及深圳分公司等,也因“虚列费用”“虚假发放佣金”“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等问题,遭遇“机构+责任人”同步处罚的“双罚制”监管举措。
梳理这些处罚可发现两大显著特征:一方面,财务真实性管理的漏洞在多地分支机构暴露,从“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到“财务数据不真实”,财务类违规成为高频风险点;另一方面,“双罚制”已成为监管常态,涉事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因关联违规,普遍被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监管部门通过“机构+个人”同步追责的方式,持续强化合规约束力度。
大家人寿的背后,是有着特殊成立背景的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家保险集团”)。2018年2月,原中国保监会因原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决定对其实施接管。历经近18个月的接管及后续资产与业务梳理,大家保险集团于2019年6月正式成立,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本达203.6亿元。
其业务架构通过依法受让原安邦集团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形成,涵盖大家人寿、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业务子公司,以及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管理类子公司。
不过,集团成立后,信息披露层面呈现明显分化:大家保险集团自身自2019年成立以来,未披露过年报,仅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公告,最新暂缓披露理由为“公司处于风险处置期”;子公司中,大家人寿与集团同步,自2019年起未公布任何年度财务报告,未披露原因也与集团一致;而大家财险、大家养老及大家资管自2023年起恢复年报披露,目前已连续两年稳定公布年度报告。综合来看,大家保险集团至今未公布年报,或与大家人寿的风险处置工作尚未完成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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