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占2.13亿获判死缓,新华保险董事长李全迎来终局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夏震 2.1w阅读 2025-11-19 18:20
从执掌万亿险企的掌门人到囚徒,李全用长达13年的受贿和近9年的贪污,将自己送上审判席,并迎来了死缓的判决。

11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华保险(601336)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贪污、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李全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及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欺骗、隐瞒手段非法占有业务收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构成贪污罪;2010年至2023年,其又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构成受贿罪。

法院认为,李全贪污、受贿数额均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贪污、受贿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缴全部实际所得财物及孳息,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法院最终决定对两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财产处置方面,法院明确对追缴在案的李全贪污所得财物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根据公开信息,李全一案进入公众视野可追溯至2024年4月。彼时,市场突然传出其“失联”的消息。为探寻真相,媒体迅速展开求证:有记者拨打李全电话后,发现接听者并非其本人且表示不相识;另有内部人士直言无法取得联系。

2024年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对李全的立案审查调查结果,指其“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并“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依据相关规定,李全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全作出逮捕决定。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5年1月1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李全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李全出生于1963年8月,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并于1988年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88年7月,在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银行部业务经理。

此后,他于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在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8年5月,李全进入基金行业,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此任职近12年,先后担任督察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0年3月,李全迎来职业转折,加入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并担任总裁,自此进入保险领域。

在新华资产期间,他自2013年4月起兼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于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兼任新华资产副董事长。

2019年,李全的职业轨迹进一步上升,他于当年6月至8月担任新华保险临时负责人,随后在8月被正式任命为首席执行官、总裁。

2022年9月,他开始代行新华保险董事长职权。

2023年1月,经董事会选举,李全担任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资格于2023年4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然而,其董事长生涯极为短暂,2023年8月22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李全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其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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