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能履行业绩承诺而受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具体情况是,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间未能实现累计经审计净利润1.35亿元,实际净利润为-9124万元,导致未完成业绩承诺。
因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1日判决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支付业绩补偿款1.08亿元。截至公告出具日,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履行该业绩补偿承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的情形。江苏证监局要求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在业绩补偿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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