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称国新证券在职员工的陈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实名举报信,公开举报该公司上海青浦徐乐路营业部负责人唐某、研究部负责人总经理马某某涉嫌贪污受贿、职场霸凌、以权谋色等问题。举报人称,自己自2025年10月起通过官方渠道实名举报,历经半年无果,反遭公司内部威胁“闹大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没公司敢要你”。

这封举报信迅速在金融圈引发关注,国新证券为央企中国国新控股旗下的证券公司,前身为华融证券,2022年完成股权变更。举报人陈某某称,她所举报的内容涉及唐某涉嫌贪污受贿行贿、向马某某行贿以换取职位、长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及高档消费;马某某则涉嫌失职渎职、纵容包庇、参与受贿并与唐某合谋外部代持股权。
更重要的是,在去年9月,陈某某曾向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称唐某“强行闯入其家中,以暴力撕扯衣服、强吻等方式企图与报警人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已出具接报回执,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一边是刑事案件的侦办,一边是内部举报的拖延。陈某某在举报材料中写道:“在整个过程中,我一开始选择了相信正规官方渠道维权,可经过长达6个月遥遥无期,甚至被公然威胁恐吓!让我对所谓的正义和公平公正丧失了信心。”
半年内多次举报,公司回应“调查中”
据陈某某发布的举报材料,自2025年10月20日起,她通过多渠道、多批次向国新证券纪委及中国国新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实名举报唐某、马某某。举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唐某涉嫌贪污受贿行贿,向马某某行贿为了得到研究部“副总”职位;唐某隐瞒婚姻,欺骗感情,职场霸凌PUA,言语辱骂。期间还对陈某某进行暴力猥亵,强奸未遂等。长期与多名女下属及业务关联方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以权谋色;唐某长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司机服务及高档消费;马某某涉嫌失职渎职、纵容包庇、参与受贿,与唐某合谋在外部代持股权,充当唐某“保护伞”;2026年1月9日,上海分公司领导在谈话中明确威胁:“你的举报闹大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没公司敢要你!”警告此举将导致其“未来职业生涯受损,找不到工作”。
陈某某称,她提交的举报材料包含时间、地点、人物、贪污金额及录音等客观证据的指向,涉及金额在半年内高达150万元。然而,在长达六个月的所谓“核查”期内,国新证券纪委始终以“调查中”等措辞敷衍回应,至今未对涉事人员作出任何处理。


去年已刑事报案,警方介入
在内部举报启动之前,陈某某已经走过了刑事报案程序。一份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事)件接报回执显示:2025年9月24日23时24分许,报警人陈某某来所报案称,唐某(男,38岁,上海人)于2025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闯入其家中,“以暴力撕扯衣服,强吻等方式企图与报警人发生性关系”。回执编号为〔2025〕1483364,接报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也就是说,在陈某某启动公司内部举报程序之前,唐某已因涉嫌强奸(未遂)被警方立案侦查。陈某某在举报材料中暗示,她之所以选择向公司纪委举报,正是希望在刑事案件之外,追究唐某及马某某在职务行为中的违纪违法责任。
2026年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向陈某某出具了答复函,其中明确写道:“我局已将您反映的国新证券相关从业人员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线索转交国新证券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若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我局将在监管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处理。”

国新证券的治理挑战
国新证券的身份特殊。该公司前身为华融证券,2022年6月,在中国华融风险处置的背景下,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入主华融证券,成为控股股东,公司随后更名为国新证券。中国国新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服务国资央企改革大局”。截至2025年末,国新证券拥有58家营业部,研究部是其重要业务板块。
然而,央企背景并未让国新证券免于合规困扰,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1月,国新证券南昌绿茵路证券营业部因从业人员无证提供投顾服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5年全年,国新证券因两融业务、经纪业务违规等问题多次被监管点名。
陈某某的遭遇也并非孤例,就在2026年初,信达证券(601059)研究所所长左前某被女研究员实名举报猥亵,警方通报其已被刑事拘留。信达证券在事件曝光后迅速回应:暂停涉事高管一切工作,启动内部核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相比之下,陈某某在刑事报案后启动内部举报,等待半年未获结论,反而收到“闹大没好处”的威胁。
截至发稿,国新证券及中国国新总部未就陈某某举报唐某、马某某事项作出公开回应,公安机关对唐某涉嫌强奸案的侦办进展亦未披露,当前材料仅来自于陈某某的单方陈述。因此《财中社》的报道并不构成对任何一方事实结论的认定,相关案件的真相,仍有待警方、证监部门及国新证券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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