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根据河北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方大新材(838163)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志、董事会秘书张伟、财务总监马爱静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方大新材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不准确。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存在小金额营业收入跨期确认、部分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存货减值核算不准确以及个别应收账款账龄计算错误、个别固定资产转固时间滞后等问题,导致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不准确。此外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存在个别原始凭证不规范、研发工时的归集管理不健全、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印章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不准确。
同时,公司还存在信息披露制度条款不符合规定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方大新材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志、张伟、马爱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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