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杭州韬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合规风控负责人成熙宁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次措施是由于在私募业务核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的行为,包括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产品达到止损线后未按基金合同约定执行操作,以及部分产品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
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成熙宁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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