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使用备案条款、数据不实,建信人寿吉林分公司及4责任人遭处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9079阅读 2025-11-05 15:16:08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在2025年11月5日发布,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相关责...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在2025年11月5日发布,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

处罚的原因是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且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罚款38万元。同时,对于相关责任人于扬、王振江、赵明明、李家丰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1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