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金融监管局在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公告,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处罚的主要原因是该银行在贷款、票据业务和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不审慎的行为。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75万元,对昌吉分行罚款25万元,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罚款20万元。此外,立盛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张忠辉、吴刚、刘娟也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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