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4.3亿VS判赔5183万 龙洲股份公交车“电池门”案一审宣判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4w阅读 2026-02-09 12:12:46
2月9日,龙洲股份(002682)发布公告,其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涉及两起重...

2月9日,龙洲股份(002682)发布公告,其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涉及两起重大诉讼。

原告东莞巴士与东莞城巴运输分别提出指控,其从中汽宏远采购的共672辆纯电动公交车,因配置的微宏动力电池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及异常衰减,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并据此分别提出2.05亿元及2.26亿元的索赔。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中汽宏远需继续履行质保义务,并就共672辆公交车因动力电池故障导致的停运损失,分别向东莞巴士、东莞城巴运输赔偿1900万元及3283万元,合计赔偿5183万元。其中东莞巴士一案由担保方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5年前三季度,龙洲股份实现收入18.25亿元,归母净利润-9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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